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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河南信阳一副区长执法现场给司机“判刑”,现已公开致歉愿接受处理。图片来自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
11月29日,一则官员在执法现场给司机“判刑”并爆粗口的视频在网络传播。视频中,一男子自称是河南信阳平桥区副区长黄家新,其情绪激动,现场给被查扣的司机“判刑”:“这个要判3年,你要打电话,我给你减刑2年。”信阳市平桥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对此回复:“可能有些激动,说话有些不妥。”
微评:偷采河砂的确是破坏当地环境和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,执法官员本来是拿着“令箭”的,不奈口出狂言把它用成了“鸡毛”。政府官员只是执法者,而不是裁判者,法律究竟要给予什么样的惩罚,不是执法官员信口开河说了算的,也不是让司机打电话拉上级下水就能改变的。虽说宣传部工作人员解释是情绪激动用词不当,可是“依法行政”这把戒尺,不是应当时刻都要烙印在执法人员心中的吗?情绪再激动,发言行事都应该审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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